《论语》第7日

子夏曰:贤贤易色,事父母能竭其力,事君能致其身,与朋友交言而有信。虽曰未学,吾必谓之学矣。

解释:与妻子相处时,要尊敬她的贤德胜过喜好她的美貌;侍奉父母则要尽心尽力事;侍奉君主能尽忠职守;和朋友交往要诚实信用,这样的人如果自谦没学过什么东西,我还是认为他算是有学过的人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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